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各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激励广大教师恪守师德规范,精心教书育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健全“组织保障、教育培训、师德实践、监督制约、考核奖惩”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对象
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对象为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辖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
三、考核内容
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与检查落实、活动开展与师德行为、档案建设与群众评议四个方面。详见附后《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社会事业局对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对学校的考核工作遵照以下程序,每年开展一次。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对照国家、省、市师德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以及《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写出工作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
(二)组织考核。通过听、看、测的方式进行。听是听取单位师德建设工作介绍,了解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对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的知晓度;看是查看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活动安排和上级教育部门的信访记录;测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进行师德知识测试,组织教职工、学生对单位师德建设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三)社会评议。通过网上评议、学生家长或师德义务监督员问卷调查等方式,结合平时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对各单位的师德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四)确定等次。根据社会评议和实际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作出客观评价,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6-89分为良好,61-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单位当年发生多人多次违反师德行为规范事件,影响较大的;
(2)学校当年因师德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经调查属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的师德问题不核查,或查实后不处理、不纠正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各类综合性先进单位,限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全区通报批评。
(二)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当年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评选。
六、组织领导
加强师德考核工作是净化师风和优化行风,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的内在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思想认识、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工作经费六到位。
附件:
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考核主要内容 | 评 分 依 据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 | 组织领导与 制度建设 24分 |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2分) | 没有领导小组扣2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扣1分。 | ||
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并按办法实施,师德师风建设目标明确、具体,富有针对性(2分) | 未制定实施办法扣2分,未按方法实施扣1分,目标不明确、不具体扣1-2分。 | ||||
师德建设网络健全,形成合力,师德建设效果好(3分) | 未建立网络扣2分,师德建设效果不明显扣3分。 | ||||
师德建设考评科学、合理、真实,并将其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体系(4分) | 考评不科学、不合理、不真实扣4分,没有纳入学校管理体系扣3分。 | ||||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究,并有研究结果(3分) | 不开展研究扣3分,没有研究结果扣2分。 | ||||
校规、校训、教师行为规范等各项规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便于全体教职工遵守(4分) | 各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2分,不便于遵守扣2分。 | ||||
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分工明确,督促有力,实际效果好(3分) | 责任不明确扣2分,督促不力扣2分,效果不好扣2分。 | ||||
有家长接待日或师德师风举报制度并且常年坚持(3分) | 没有制度扣3分,不常年坚持扣2分。 | ||||
二 | 宣传教育与 检查落实23分 | 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师德师风理论学习,并且有时间与措施保证(5分) | 不组织学习的扣5分,没有时间和措施保证扣3分。 | ||
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有活动日程和具体安排(5分) | 不开展活动的扣5分,没有活动日程和具体安排扣3分。 | ||||
每学期对教师的师德状况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并与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挂钩(6分) | 不依据考核方案考核的扣6分,未与相关工作挂钩的扣3-6分。 | ||||
注重身边师德先进典型的选树,并宣传,发挥其引领作用(4分) | 未选树的扣4分,未宣传、未发挥作用的扣2分。 | ||||
重视师德状况检查与情况通报,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3分) | 不进行检查与情况通报扣2分,不实行“一票否决”扣3分。 | ||||
三 | 活动开展与 师德行为40分 | 教职工积极参加“爱生行动”、“强师德、树形象”活动,活动效果好(6分) | 一项活动参与率不高扣3分,效果不明显扣3分。 | ||
教职工积极参加“爱心一日捐”等爱心捐款活动,结对帮扶等爱心助学活动(4分) | 一项活动参与率不高扣2分。 |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活动,师生参与率高,活动效果好(15分) | 有一项活动未参加扣4分,有一项活动参与率不高扣2分。 | ||||
结合学校特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5分) | 未开展扣5分。 | ||||
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专业标准,有良好的群体师德形象(10分) | 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举报并查实的扣6分,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扣10分。 | ||||
四 | 档案建设与 群众评议 13分 | 40周岁以下教师有师德档案,记载翔实(4分) | 未有师德档案扣4分,档案记载不全扣2分。 | ||
每项活动都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4分) | 资料不全面的扣1-3分。 | ||||
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对师德师风的满意度(5分) | 满意,基本满意达95%以上给5分;满意,基本满意达85%以上给3分;满意,基本满意达80%以上给2分;满意,基本满意在80%以下不给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