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基层党(工)委:
党支部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学习教育推进的主体责任。现将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督查指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督查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区“两学一做”《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市里“十查”的要求,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支部书记任务清单、支部学习计划、集体学习、专题讨论等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做好相关档案整理、氛围营造等工作。
2、各基层党(工)委6月7日前要开展一次督查,督查结果于6月9日前报人事劳动局,同时各上报2个党支部典型案例。以后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基层党支部进行督查,年底前要实现所辖基层党组织督查全覆盖,督查情况于每月26日前上报人事劳动局。区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抽查。
3、各基层党(工)委每次抽查后,择优选择2-4个基层党支部的特色做法以典型案例形式,于每月26日前上报人事劳动局。
4、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定期对各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全市通报。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在学习教育中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基层党组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1、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督查指导的通知》;
2、基层党(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情
况汇总表》
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附1
关于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督查指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新矿、肥矿、山能重装集团党委组织部,各高等院校、省煤田地质局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泰安高新区党工委、泰山景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人事科):
党支部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学习教育推进的主体责任,但从目前了解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党支部在学习教育开展中存在不认真、不严格、不会抓等现象。为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抓学习教育的“主角”意识,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现就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督查指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到“十查”:
一查班子是否健全,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排查,每名党员是否都能受教育;二查党支部书记任务清单是否制定,是否讲党课,是否带头学在先、做在前;三查支部学习计划是否制定,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四查集体学习是否组织,交流讨论是否开展,学习记录是否详实;五查专题讨论是否认真,是否逐人研讨发言,是否对标梳理查摆;六查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否严格,是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见真着实抓好整改;七查民主评议党员是否从实,是否按照“四评”程序进行,是否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跟踪帮教和组织处理;八查“五争一促”实践活动是否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党员先锋岗等制度是否落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发挥;九查问题导向是否贯穿,是否边学边查建立问题清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十查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否经常,是否针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战斗力是否提升。
二、督查形式
1、抽支部。由各县市区委,新矿、肥矿、山能重装集团党委,各高等院校、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泰安高新区党工委、泰山景区党工委,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基层党支部,以点带面进行督查,力争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督查内容由各党委根据“十查”要求,结合支部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细化确定。各党(工)委每次抽查后,于每月28日前,以典型案例形式,择优上报3-5个基层党支部的特色做法,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将从中遴选部分优秀案例,形成摘编予以刊发。5月份抽查基层党支部的特色做法,请于6月10日前报送。
2、点支部。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将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从6月份开始,每月从各县市区委及其他市委直属党(工)委,分领域、分层面各指定10个左右基层党支部,直接调阅其学习教育开展的有关过程性资料,督促指导学习教育开展。重点是结合“十查”要求,查问题、找不足、促整改。通过直接调阅督查,汇总梳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别予以反馈;抽查情况,市里将适时予以通报。
3、到支部。在“七一”前后、乡镇换届启动前、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等关键节点,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组将结合面上的巡回督导,随机抽取部分基层党支部进行实地督查,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等形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为全市面上学习教育开展提供参考。
4、看支部。突出支部这个主体,办好“‘两学一做’在支部”栏目,依托泰安电视台、泰山先锋党建电视频道、《泰安日报》和泰山先锋微信公众平台等市主要新闻媒体,在全市选取部分基层党支部,宣传报道开展学习教育的相关做法,营造浓厚氛围。
三、有关要求
各党(工)委要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直接督导和总结宣传力度,通过情况通报、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宣传基层党支部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强化学习教育效果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办法,为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提供借鉴,树立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鲜明导向。各党(工)委自行抽查情况,要本着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原则,以通报或通知形式,及时向基层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对市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点查的基层党支部情况,各党(工)委要实事求是,在点查名单确定后,立即组织上报相关材料;对各级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基层党委指导党支部认真抓好整改。
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
2016年5月30日
附2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情况汇总表
被督导单位: 2016年 月
督查要点 | 督查情况(请对应督查要点列出具体情况) | ||
|---|---|---|---|
听取汇报及查阅资料情况 | 汇报人:(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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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班子是否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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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排查,每名党员是否都能受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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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是否制定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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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是否把学习教育紧紧抓在手上,带头学在先、做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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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 | 如支部中有党工委班子成员,是否已讲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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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已讲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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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是否已讲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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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 | 支部学习计划是否制定,安排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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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是否组织,交流讨论是否开展,学习记录是否详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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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笔记是否按要求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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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讨论是否认真,是否组织研讨发言,是否对标梳理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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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 | 问题导向是否贯穿,是否边学边查建立问题清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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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及查阅资料情况 | 是否开展“实践活动” | 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争当敬业先锋”,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争当兴业创新先锋”,村级党组织开展“争当服务发展先锋”,社区党组织开展“争当和谐建设先锋”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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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党员先锋岗等制度是否落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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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 | 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否严格,是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见真着实抓好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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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 民主评议党员是否从实,是否按照“四评”程序进行,是否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跟踪帮教和组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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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否经常,是否针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战斗力是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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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察看情况 | 现场察看的主要内容及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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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及建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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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特色:被督查单位创新开展的工作事项(被督查单位要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交督查人员带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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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被督查单位学习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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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