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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一中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09:27:06 访问量:335

             高新区一中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校长代表:薛兆民 教师代表:夏振山 闫继众 庞英明  尹良 张飞

家长代表:赵玉军 羊兴军 学生代表:李文玺 赵敬窈  洪烨

社区居民代表:衍玉 范玲

法制副校长:史

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岗位职责

预防岗位职责

㈠校长室

1.成立预防欺凌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 。

2.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力度,确保人员、安全防卫设施及时到位。

3.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㈡德育处

1.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纠纷排解问题。

2.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举办讲座、班队会等活动,引导学生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克制自己,正确对待自己的言行。

4.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及时做好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的安排,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正常上课期间校园中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6.要求班主任做好学生安全防事故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来去学校路途安全,及时安排每日值班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㈢班主任

1.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学校教师给予了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

2.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3.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㈣门卫

1.要详实记载交接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闹事。

2.每日按时进行校园安全巡视,并及时记录。

                                                   泰安高新区一中 

   2018.9.1

编辑: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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