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江刚(校长)
副组长:吴开臣(副校长)董宗强(副校长)史宏桥(龙泉派出所副所长兼法制副校长)薛兆民(副校长) 许丽丽(副校长) 杜家兴(副书记)
成 员: 宋其兵(督导室) 王庆芳(工会)
张业林(办公室) 李 峰(安全办)
刘 宝 (德育处) 武业城 (团委)
薛 智(宣传办) 关宝胜(总务处)
郑传忠(教导处) 武 杰 (课程科)
刘 鹏(安全办) 王 震(教科室)
王文凯(体卫艺) 丁德红(电教室)
李光萌(初四主任)倪金胜(初二主任)
李洪涛(初三主任)王长刚(初一主任)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刚(131****2477)
副组长:吴开臣(18553879626) 董宗强(185****9656)
史宏桥(135****5587)薛兆民(185****9618) 许丽丽(135****8314) 杜家兴(152****6267)
组员:
现场防护组:刘宝(136****3444) 尹捷(139****5592) 柳筱(133****8878)
疏散引导组: 李峰(187****2769) 刘鹏(136****1991) 刘文海(183****2701)
通讯联络组:薛智(185****9651) 丁德红 (150****3049)
现场救护组:张业林(185****9616) 关宝胜 (185****9659)
级部主任 及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组 长:整体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
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具体落实。
组员:
(1)现场防护组: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2)疏散引导组: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3)通讯联络组: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现场救护组: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泰安高新区一中
20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