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区基础教育水平,促进全区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动经济科技强区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高新区基础教育稳步向前推进,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资源有效整合,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稳步提高。教育的全面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提升了人口素质,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区基础教育发展与高新区整体发展、与区内人民群众教育期盼、与先进地区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入相对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教育发展仍不平衡,学前教育仍很薄弱,义务教育存在缺项,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二是教师数量及专业化水平仍不能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三是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还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四是高新区项目建设的加快、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居民小区及人口急剧变迁等新情况、新问题所引发的学校布局调整的任务仍将十分艰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党工委、管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借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投入,建一流的学校,办高水平的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区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实现教育工作从短板提升到整体提优、从硬件均衡到管理均衡、从师资均衡配置到学校特色发展,教育管理水平引领辐射周边、领衔全市的目标;实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发展、学校安全一样得到保障、人民群众一样满意的均衡发展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为指导,与高新区发展定位相适应,以“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成绩一流”为目标,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任务,以推进现代学校建设为方向,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全体教师专业化水平为己任,坚持“落实政策、完善体制,加大投入、优化配置,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合力推动、优先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和学前教育普惠化,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全力推进高新区基础教育高标准均衡发展、高质量内涵发展、高水平特色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020年前,泰安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经济科技强区做出积极贡献。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巩固率在99%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较高水平。
--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以及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检测体系全面建立。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建立完善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5年前,确保区内公办中小学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更加凸显。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城市功能,增强高新区吸引力,实现中学阶段的完全教育,弥补高新区没有高中教育空白。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环境制度基本形成,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2.发展任务: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实验幼儿园、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完善公办幼儿园体制机制,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辖区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大幅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不断扩大,师资配备比较均衡,学校标准化、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四个一流”教育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到2020年,完成新建中学1处、小学5处,提升改造中学2处、小学4处,迁建小学1处,撤并小学1处的学校建设任务。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完善德育工作体系,丰富德育工作内容;切实加强体育、卫生、艺术等薄弱学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让全体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三、进一步落实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措施
(一)明确各级发展教育职责。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落实“以县为主”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管委会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负责学校建设资金和教育经费的筹措、拨付、管理、监督;负责学校建设资金和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机构编制管理和教师录用工作;指导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任免和教师调配;指导辖区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辖区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职员工的任免调配、管理使用、研修培训以及教师职称的评聘;负责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研究、教学督导、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学生资助(含学前)、教材征订发行,学前教育管理,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依法制止辍学等。具体负责相关学校建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上级的统筹安排,协助办理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和安全;根据经济情况捐资助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各级职能部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管理权限,各司其职,支持教育工作。
(二)完善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1、进一步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其它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2、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规定。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土地出让金计提取教育资金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教育财务核算监管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1、要抓好现有中小学的改造提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提升现有办学水平;合理规划布局新建学校,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人口预期、空间布局,以及政府投入、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因素,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建设全市一流学校,尽快完善提升教育功能配套,进一步凝聚人气,促进经济发展。
2、到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最大班额标准要求。
3、在确保校舍安全的基础上,以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为重点,深入实施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推进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以体育运动场地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学校运动场地及音乐、美术、体育、卫生、心理咨询等各类功能室、器材不足等问题;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教育信息化、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和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为重点,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推进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每年定向加强一些学校(幼儿园)信息技术装备,完善中小学“校校通”、“班班通”工程,建设学校安全监控、视频会议、远程教研、课堂实录综合应用系统,推进各类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数字教育资源,加强精品课程资源建设,推动资源共享。
(四)大力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
1、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管理运行模式,并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求,坚持“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严格按标准建设幼儿园,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园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将幼儿园与中小学同步进行排查鉴定,对达不到办园标准,特别是不符合抗震消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限期进行维修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创新办园模式,采取名园办分园、名园扶弱园等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心幼儿园和各村联合办园,把联办幼儿园作为中心园分园,构建从人员使用、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有机融合的教育共同体,有效提升办园质量。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及时根据编制标准和新课程要求,配足配齐教师,实现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基本均衡。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实行新教师录用“资格准入”和“逢进必考”制度,规范教师的公开招聘、资格评定、竞争上岗、职务聘任、交流调配、工作考核、奖惩措施。同时,建立“末位淘汰制”,疏通不合格教师的出口,促进教师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加强教师培训和培养。将教师的培训培养当作提高教育水平,保障教学质量的大事抓紧抓实。教育管理部门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定期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进一步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加强教研室建设,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指导。
4、实施“三名”工程,打造教师品牌。名师、名校、名校长的数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制定《泰安高新区“三名”工程实施方案》,逐年加大“三名”工程经费投入,坚持每两年在全区评选出一批区级名师、名校、名校长,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打造一批辐射全区的 “三名”队伍,培育一定数量的国家和省、市级“三名”队伍。
(六)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进一步树立全面的质量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把质量作为学校生存之本、发展之源,增强质量兴校的责任意识,坚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这一中心设计和规划学校的教学工作。积极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2、培育办学特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校探索和构建特色素质教育模式,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认真落实《泰安高新区创建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每年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一次学校特色展示周活动,逐步打响各学校的特色品牌。要注重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教育的正确方向和最佳效果。要加强课程计划管理,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学科门类,开足学科课时。尤其是要突出抓好体育、卫生、艺术等薄弱学科教学。要加强质量监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的教学质量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3、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及年检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不得举办幼儿园。开展无证办园行为整治行动。建立教育、综合治理、住建、公安、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无证办园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改。教育部门要全面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七)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新机制,切实做好贫困家庭学生(儿童)资助工作。
1、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2、健全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及学前教育贫困儿童救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低保家庭儿童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儿童)因贫困而失学。
3、列支经费,加大投入,积极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
(八)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好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民办学校。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
(九)扎实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将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环境。完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运行机制,科学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建立集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增强师生应急处置、自我保护、自救互救能力。
四、努力开创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按照“四个一流”的教育发展目标,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在教育项目资金扶持、教育人才环境优化、教育发展经费投入、教育税收政策落实、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品牌标志规划建设、教育相关产业招商引资、教育安全和司法保障、教育宣传推介等方面做好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力度。由区综治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办事处,联合区文化、卫生、环保、教育、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网吧、摊点、卫生、交通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教师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健康、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要做好教育发展任务目标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高新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让群众参与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的实施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落实情况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并根据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及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实行表彰奖励和劝诫问责。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推动高新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经济科技强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泰安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