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
通 知
北集坡教办,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泰教师训〔2015〕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请北集坡教办从教师队伍建设全局出发,指导中小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强化治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明确任务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全区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活动。
1.中小学校(含相关教育机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2.中小学校利用假期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
4.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下同)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5.在职教师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6. 教师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等费用;
7. 教师暗示、授意、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8. 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强化学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各学校统一制作《致教师家长的公开信》(含区、街、校举报电话),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确保教师、家长两个层面全覆盖、全知晓。要创新方式方法和载体,提倡教师撰写不举办、不参与违规有偿补课心得体会,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宣誓并签订《承诺书》等,增强教师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教师遵规守纪。
2.靠实工作责任。社会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校长是补课乱收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学校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北集坡教办主任与管辖范围内校长、校长与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责任督学要把违规补课乱收费作为平时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活动。
3.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市、区有关规定,加大对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在评先评优活动中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发生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实行“一案双查”,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给予取消该校当年度各类评优选先资格等处罚。对因违规补课、有偿家教造成安全等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根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由司法机关处理。
4.规范学校管理。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向课堂要质量”,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结合专项整治活动,把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监督举报电话:社会事业局文体教育科
8938350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6月19 日
泰安市教育局科室函件
泰教师训〔2015〕27号
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此给与了高度关注和期盼。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经研究,决定开展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加强思想教育。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在暑假前,结合师德考核,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行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和分年级组或教研组讨论,做好思想疏导,提高思想认识。
2.悬挂宣传标语。暑假前,各学校一律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标语,在学校网站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版块,加大对治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宣传,确保让老师、家长、学生知晓。市教育局将进行巡查通报。
3.开展宣誓活动。暑假前,各学校举行干部教师“不从事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宣誓仪式,营造“遵规守纪规范从教光荣、违规违纪有偿补课可耻”的浓厚氛围。
4.任课教师公示。经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办学机构应当将专兼职教师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聘用教师公示栏”,在学校网站公示任课教师基本情况。
二、多措并举,力求取得实效
1.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网站、暑假前家长会、暑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让所有家长知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2.设立举报信箱。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显要位置设立“举报信箱”,举报信箱要印制“XX学校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信箱”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的定期开启。对于家长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的问题,要有值班人员建立问题登记和办理台账,落实挂账销号,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开展问卷调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在暑期前进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问卷调查。今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问卷调查。要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吸纳家委会成员参加。问卷要做到客观准确,摸准实情,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要逐项核实,发现违规现象,要立即予以纠正。
4.签订责任书。暑假前,学校都要与全体在职教师当面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责任书内容要具体,切合本单位实际,责任追究要明确并符合上级规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要存档备查并作为违规追责的重要依据。
5.印发明白纸。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拟定《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或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明白纸,印发给全体学生和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自觉远离或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要及时举报。
6.建立巡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配备取证设备,安排专人在暑假期间,对招生区域内有学生参加辅导的重点区域进行值班巡视。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取证留档,严肃处理。
三、明察暗访,严肃责任追究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本单位不出问题。市教育局将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一经查实,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对违规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6月20日前将治理方案报市教育局师训科,于9月10日前将治理情况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未尽事宜,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
联系人:张尊国、林凡常,电话:6995096
邮箱:jiaoshijia****@163.com
泰安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