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教办、区直学校:
现将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泰教师训〔2017〕4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关于对学校进行考核。区直学校考核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所属学校考核工作社会事业局委托各乡镇(街道)教办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教办要严格标准、严密程序、严格控制等次比例。其中,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50%。
二、关于对教师的考核。各乡镇(街道)教办要指导所辖学校,严密组织教师师德考核,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阳光操作,确保考核环节经得起审查,考核结果经得起追问,真正实现以考评促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各学校被确定为单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师德“优秀”等次占比分别为30%、25%、20%、10%。
三、9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考核结果报社会事业局(一并上报纸质版与电子版)。
联系人:丁玲 8938350 邮箱a8938****@163.com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8月1日
泰安市教育局科室函件
泰教师训〔2017〕46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
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科室,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科室,市直各中小学校有关处室:
为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观念、职业态度和职业理想,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教发〔2014〕3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全市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考核过程
(一)对学校进行考核
1.单位自评。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写出工作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
2.上级考核。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通过听、看、测的方式进行。听是听取单位师德建设工作介绍,看是查看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文件资料,测是组织教职工、学生对单位师德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3.社会评议。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网上评议、学生家长或师德义务监督员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师德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4.确定等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评议和实际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做出客观评价,确定考核等次,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对教师进行考核
1.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学校师德“优秀”等次比例
根据对学校的考核结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学校本学年师德“优秀”等次比例,并将本学年学校考核结果和师德“优秀”等次人数通知学校。
2.学校对本校教师考核
(1)成立考核小组。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师德考核工作。
(2)制定考核方案。学校师德考核工作组以《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师德考核方案。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评议和实际考核情况,对每位教师做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当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
二是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认可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一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是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是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是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是索要或者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接受家长宴请的;
八是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是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是因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受到相应处分的。
3.确定等次。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三)完成时限
1.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所辖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并公示考核成绩及等次,将考核成绩及等次报市教育局备案。
2.市直各学校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对教师的师德考核,并按要求将相关表格报送到市教育局备案。师德考核优秀者,年度考核方可定为优秀;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做好师德考核工作是落实国家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中“德”的细化。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认真完成考核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各单位要完善投诉、调查、会商处理相对分离的机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家长、学生诉求渠道,对于违反师德行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附件:1.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
2.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花名册
3.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花名册
泰安市教育局师训科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
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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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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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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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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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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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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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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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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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师德
年度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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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得分 |
自评互评 |
学生评议 |
家长评议 |
实际考核 |
合计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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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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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示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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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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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 意 见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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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考核 小组 意见 |
经考评并公示,该同志确定为: 等次。
年 月 日 |
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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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师德 考核 领导 小组 意见 |
经单位考核,并经县(市、区)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公示,该同志本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 等次。
(县市区考核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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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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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2
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
优秀等次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工作 时间 |
岗位 |
职务 职称 |
考核 时间 |
测评 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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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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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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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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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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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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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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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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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上报;2.本表一式三份,报教育科一份,报市教育局一份,单位存档一份。
附件3
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
不合格等次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 年月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工作 时间 |
岗位 |
职务 职称 |
考核 时间 |
测评 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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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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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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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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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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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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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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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上报;2.本表一式三份,报教育科一份,报市教育局一份,单位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