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泰高管发〔2014〕17号),明确至2020年我区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了泰安高新区2020年前要在全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借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投入,建一流的学校,办高水平的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区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实现教育工作从短板提升到整体提优、从硬件均衡到管理均衡、从师资均衡配置到学校特色发展,教育管理水平引领辐射周边、领衔全市的目标。
《意见》明确各级工作职责:管委会负责学校布局及规划、基础建设、设施配置、办公经费保障、机构编制及教师录用、指导队伍管理及职称评聘、指导教育教学及教师培训。辖区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校长、园长、教职员工的管理使用、研修培训以及教师职称的评聘;负责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学校建设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办理新建、扩建校舍所需用地,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和安全;捐资助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在教育项目资金扶持、教育人才环境优化、教育发展经费投入、教育税收政策落实、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品牌标志规划建设、教育相关产业招商引资、教育安全和司法保障、教育宣传推介等方面做好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张仲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