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实施幸福教育,按照市教育局党委安排部署,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以下简称“领航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服务实施幸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新领航,发挥“三个作用”(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落实“四个行动”(学生快乐成长行动、教师爱生乐业行动、家长满意提升行动、内涵发展推进行动),努力实现“推出一位领航党员,竖起一面前进旗帜,带出一批领航岗位”的行动目标,为办好泰安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与步骤
(一)领航立标
党员制定领航行动计划,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确定领航承诺事项和践诺措施,人人参与,个个立标,承诺践诺。要围绕“立德树人”争做“四个表率”(上好每一堂课,构建“幸福课堂”作表率;发展好每一位学生,培养幸福学生作表率;带动好一批教师,成就幸福教师作表率;打造好一批岗位,建设幸福学校作表率)进行领航承诺。党员提出的领航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定把关,确保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要建立党员领航承诺事项台账,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实行承诺事项挂账销号制度。
(二)公开承诺
党员领航承诺事项,要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增强领航履岗践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履岗践诺
广大党员要在领航行动中认真承诺践诺,接受其他党员和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党员践诺落实,确保有诺必践。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创造条件,积极搭建有效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促进党员积极践诺。
(四)评议承诺
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党员领航情况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就领航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如实汇报,做到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超。群众评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党员领航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在领航行动中的履岗践诺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航行动”由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调度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党员领航承诺践诺的组织实施,切实为党员领航履岗践诺提供必要条件。
(二)强化学习,提升素质。要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创新举措,探讨推进实施幸福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真正做到“幸福教育,党员领航”。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以敢于担当的主人翁意识,攻坚克难的坚定勇气,立足本职岗位,领航幸福教育。
(三)注重宣传,突出实效。学校各支部要加强活动宣传,向学校报送信息,并要注意培树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支部要把兑现承诺、力求实效作为检验“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活动的主要标准,在体现活动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力戒走过场、搞形式。
(四)完善措施,注重激励。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领航践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机制,在领航行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基层党组织,将作为向上级党组织优先推荐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热情关怀生活困难党员,认真解决党员领航践诺中遇到的难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激发领航践诺的持久热情。
四、具体安排
各支部要组织每位党员认真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登记表》,各支部签署意见后收齐,于2016年5月24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学校审核、签章后返还支部保存。各支部按时组织季度自查自评和年度民主评议,年终汇总学校办公室存档。
中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