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2018年推荐市直部分高中生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泰安市 2018年市直部分高中推荐生试点招生实施方案》,确保推荐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无信息学奥赛学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2018年市直高中普通推荐生泰安高新区一中名额分配
泰安一中新校区 2人,泰安二中 2人,泰山中学 2人
二、推荐生报名条件
1.在初中学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为A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地理、生物、历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B等以上;
3.在校学习成绩名次各学期(初三年级上下期末考试,初四上学期期末考试)在本校本级部前10%,最后按最分确定推荐生。
三、推荐生报名
初四年级级部及各班主任组织符合推荐生报名条件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报一所试点学校。
四、推荐办法
学校按照试点学校分配的普通推荐生计划数量,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初三、初四3个期末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推荐的学生名单。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毕业年级老师、家长代表、学生认真学习《泰安市 2018年市直部分高中推荐生试点招生实施方案》及我校实施方案。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德育处和级部根据《山东省关于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完成初四全体学生在学习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
3.成绩统计
①教导处提供初四全体学生历史地理生物三科会考等级。
②教导处提供并按要求分别打印出初三、初四的三个学期及合并初四全体学生在初三、初四的三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总分。
4.候选人筛选
①根据学生三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分别进行名次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出前10%的学生名单。
②将确定的学生名单按“地理、历史、生物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B”这一条件进一步筛选。
③将②确定的学生名单,按“综合素质评价为 A”这一条件筛选出普通推荐生候选人。
5.推荐生候选人报名
①教导处向各班主任下发候选人名单,以及报名的办法要求,由班主任按照报名办法组织学生报名。
②报名办法及要求
符合推荐生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报一所试点学校,不得兼报。候选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字,备查存档。
③推荐生候选人报名可以选择的高中试点学校:泰安一中新校区、泰安二中、泰山中学。
6.确定普通推荐生名单
推荐生工作小组,根据各高中试点学校分配名额,按照报名候选人初三、初四三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普通推荐生名单。
7.公示: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3天。
8.上报: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教师推荐信(两名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泰山区教育局基教科。
六、推荐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推荐工作诚信和监督约束机制,推荐领导小组及各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并邀请家委会代表3人参与监督工作。确保推荐过程严格标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保证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质量。
监督电话 : 8936264
七、日程安排表
1.4月1 制定《泰安高新区一中2018年市直部分高中推荐生试点招生实施方案》,并在泰安高新区一中网站公布。
2.4月2日 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下午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动员会,并发放意向书。
3.4月3日 上午7:30班主任召开候选人家长会(宣传、动员、解读、指导),学生自愿申报推荐生,并填写自荐信
4.4月4日,学校对自愿推荐的学生进行考评
5.4月5日—4月8日
公示推荐生名单
6.4月9日 上报推荐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7.4月13-14日 组织推荐生参加招生试点学校进行的综合考察。
八、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玉新
副组长:殷士水 陈传兴 许丽丽
成 员:薛兆民 张业林 李光萌 郑传忠 李峰 李洪涛
倪金胜
(二)工作小组
组 长:许丽丽
成 员:薛兆民 李光萌 李洪涛、倪金胜 初四各班主任
(三)监督
4月4日在电教楼二楼会议室由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级部主任、班主任代表两人,初四级部家委会主任及代表2人负责对推荐生进行考评。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