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教发<2014>36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考核小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刚
副组长:吴开臣 董宗强 薛兆民 许丽丽 杜家兴
组 员:刘宝 柳筱 尹捷 李光萌 李洪涛 倪金胜 王长刚
(二)年级部、处室考核小组
1、初一级部:薛兆民(组长) 王长刚 张伟伟 杨焕勇 王世民 关宝胜 柳筱 刘宝 何苗 季凤霞 张华伟 乔海滨(共12人)。
2、初二级部:吴开臣(组长) 倪金胜 杜连浩 潘贞梅 庞绪燕 朱文兰 白梅 周富强 亓开井 魏涛 白晓红 耿芸(共12人)。
3、初三级部:董宗强(组长) 李洪涛 孙涛 杜玉升 张业林 高丽 尚随凤 张军 武杰 吴红 武慧燕 张玉梅(共12人)。
4、初四级部:许丽丽(组长) 李光萌 夏振山 李旭 李峰 李桂云郑传忠 李忠花 李红云 孟庆明 周广美 周辉(共12人)。
5、行政、教辅、后勤:杜家兴(组长) 李光萌 李洪涛 倪金胜 王长刚 关宝胜 关振中 张业林 武杰 王世民 乔海滨 李忠花 李红云 白梅 魏涛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2、组织评议
任课教师的考核评议方法:
(1)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学生在线打分方式进行。此项评议按20分计分。
(2)教师评议:以级部为单位,组织教师依据师德评价标准进行互评。此项评议按35分计分。
(3)考核小组评议:各级部师德考核小组(由分管校长、级部正副主任、教代会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依据师德评价标准,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此项评议按45分计分。
以上三项评议得分作为本学期个人师德考核得分。
非任课教职工的考核评议方法:
(1)教职工评议:以行政后勤教辅为单位,依据师德评价标准进行互评。此项评议按50分计分。
(2)考核小组评议: 行政后勤教辅师德考核小组(由分管校长、相关处室主任、各级部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组成),依据师德评价标准, 对全体非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此项评议按50分计分。
以上两项评议得分作为本学期个人师德考核得分。
3、评分表封存
各项打分结束后,各小组将评分表装入档案袋,贴封条后由考核组长及级部主任在封条上签字,交薛兆民校长,存入保险柜。
四、成绩汇总
1、成立成绩汇总小组。各级部派3人及1名教职工代表汇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汇总中,每名教师各项成绩去掉人数5%的最高分及最低分。
说明
1、 本次师德考核打分分为学生评议、教师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
教师评议是年级部内教师互评,年级部考核小组人员是由分管校长1人、级部正副主任3人、教代会代表3人、教师代表3人组成。行政教辅后勤考核小组是由分管校长1人、级部主任4人、总务处正副主任2人、教师代表4人(每级部1人)、教代会代表4人(每级部1人)组成。
2、 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打分。
3、 要从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道德素养、廉洁从教、工作实效等方面给每一位教师做出合理评价。
4、 要有一颗公正心,杜绝“感情票”、“小团伙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