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
1.《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
2.《泰安市中小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泰教发〔2016〕21号)
3.《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程》(泰基教研〔2014〕4号)
4.《高新区中小学教学视导方案》
具体内容
(一)课程规范: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全、上好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不增加或删减课时,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推进课程创新,提高课程育人效益。
(二)教研规范:教研活动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人、定成效。常规教研以课标、教材、教法为主,主题教研注重加强对学科教学重要问题的研究。课题研究以针对教学问题的小课题研究为主,切实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备课规范
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教材和学情特点,认真备课,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四方面优化教学设计,做到目标明确具体、内容恰当适中、方法切实可行,过程和谐有序、评价科学有效。
(四)上课规范
树立“以人的发展为本”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科育人,培养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树立“在生活中学习”的理念,融通教学与生活的联系,注重课程整合,实施深度教学和跨学科学习,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理念,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实现从教为中心向学为中心的转变;树立“发展性评价”理念,交互反馈与矫正评价贯穿始终,以学评教,教学相长。
(五)作业设计、批改规范
规范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应符合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深度,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作业量符合省、市教学规范要求,严禁增加学生作业负担的行为。
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要求最大限度做到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六)辅导规范
学科自习“三必须” :教师必须按时到教室、必须全程辅导、下自习必须收作业,自习考试化,提高自习辅导效率。
公共自习“四不许”:不许学科教师进入教室辅导、不许在黑板上抄习题和答案、不许学科教师播放各类投影、不许教师变相挤占公共自习。
(七)考评规范
1.规范命题。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
2.规范考试组织。
3.规范阅卷和讲评。
4.考后分析,主观归因、正确归因,找准问题,鼓励师生追求更加优异的成绩。
5.精心设计并上好测试讲评课,认真实施矫正教学,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
(八)学科活动规范
积极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文学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活动。支持学生自主策划课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