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做出向陈叶翠同志学习的决定。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通知,要求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落实省委决定精神,积极开展向陈叶翠同志学习活动。各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落实,留存学习影像资料、会议记录、文字材料等。
陈叶翠,女,汉族,中共党员,山东济南人,1955年9月生,生前任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曾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7年11月11日因病去世,享年62岁。
陈叶翠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先进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楷模,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陈叶翠同志扎根社区30年,以社区为舞台,视社区如生命,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她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和品格。
向陈叶翠同志学习,就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中,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先进”和“优秀”的时代特征;学习她牢记宗旨、真情为民的无私情怀,扎根基层、情系百姓,把群众利益看得比天还大,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学习她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拼搏精神,对工作全身心投入,对事业无条件付出,顺应时代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勇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善于解决问题,把社区工作干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事业;学习她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高尚情操,对事业高度负责,为工作殚精竭虑,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公、两袖清风,无私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各基层支部要把开展向陈叶翠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陈叶翠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陈叶翠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做到“四个合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加快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建设,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机关党委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