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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 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禁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年03月06日 08:02:50 访问量:577

 
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禁烟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对禁烟工作的认识
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少年儿童成长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吸烟,无疑会给广大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危害会更大。全体教职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校园禁烟工作,提高对本项工作的认识,把它当作创建文明校园,塑造为人师表形象的重要内容,务必抓好落实。
二、建立规章,认真落实
要把校园禁烟当作当前一项基本工作,在坚持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明确专人落实;要建立健全禁烟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提示信息,使禁烟工作常规化,全面落实好禁烟要求。
要十分关注学生吸烟问题,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方式,确保学生远离烟草,全身心投入学习。
三、提倡教师不吸烟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妇孺皆知的常识。作为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做到在任何场合都不吸烟,彻底把这一不健康的习惯戒掉。
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相关情况请及时报送信息。我局对此项工作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评优树先资格等处罚。
 
社会事业局
2014年3月3日
编辑:李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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