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职责
在学术委员会职能作用外,强化督教、督政、督导功能,发挥督查和指导职能。
具体职责为:
(1)继续行使学术委员会职责,参与听课、评课及对课堂教学定期评估和反馈;在教学评比中担任评委并监督活动正常、客观进行。
(2)牵头迎接上级各类督导评估,协调各处室、年级按分工准备材料,检查、指导档案整理。
(3)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进行督导检查。编制《校务通报》,对干部值班发现问题予以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整改情况;对各类教学及管理事故的认定、责任追究予以督查,行使事故仲裁委员会职责。
(4)随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学校办学法制化、民主化,保障学校内涵发展及可持续发展。
(5)牵头编制学校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