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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中实验学校督导室职责

2016年08月30日 10:01:39 访问量:431 作者:办公室

    督导室职责

在学术委员会职能作用外,强化督教、督政、督导功能,发挥督查和指导职能。

具体职责为:

1)继续行使学术委员会职责,参与听课、评课及对课堂教学定期评估和反馈;在教学评比中担任评委并监督活动正常、客观进行。

2)牵头迎接上级各类督导评估,协调各处室、年级按分工准备材料,检查、指导档案整理。

3)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进行督导检查。编制《校务通报》,对干部值班发现问题予以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整改情况;对各类教学及管理事故的认定、责任追究予以督查,行使事故仲裁委员会职责。

4)随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学校办学法制化、民主化,保障学校内涵发展及可持续发展。

5)牵头编制学校发展规划。

 

编辑:薛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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