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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一中2017年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2017年07月03日 10:51:56 访问量:710

 校字[2017]6

泰安高新区一中2017年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竞聘。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有志于为学校及师生服务、群众威信高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推动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保证。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优化配置原则。

三、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见附件)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本次拟设置中层正职岗位和部分中层副职岗位;不设副职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助理(干事)。具体职位如下:

年级部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教务处主任      副主任(兼考试中心主任)

德育处主任      副主任(兼学生成长中心主任)

督导室主任      副主任(兼学术委员会主任)

总务处主任      副主任(兼膳食管理委员会主任)

工会主席        副主席

    团委书记        副书记(兼教工团支部书记)

课程管理科主任 

    教科室主任 

    体卫艺科主任 

    安全办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电教中心主任

说明:

1、    担任中层干部,定向测评时推荐票必须过半;担任中层正职,定向测评时票数须不低于竞聘总人数的前2/3(含)。

2、    部分未设副主任或者根据竞聘实际无法设副主任的岗位,酌情设置助理(干事)。

3、    根据竞聘成绩,酌情推荐成绩靠前者担任校务委员(或校长助理),并报请社会事业局备案。

四、竞聘条件

1、本校在职在岗在编教职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行为规范,依法办事,作风正派,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得到教职工的广泛认可,群众威信较高。

4、管理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基层管理经验者优先。

5、大局意识和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民主作风。

6工作满一年以上;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五、竞聘程序

1、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

2、公布职位、职数、岗位职责及条件。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聘方案、机构设置。

3、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

有意向竞聘中层干部职务的教职工,须填写《竞聘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任职申请。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竞聘意向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4、竞聘对象竞聘演讲与民主测评。

组织竞聘对象进行竞聘演讲,突出竞聘第一志愿,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对全体竞聘对象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测评分AB票,A票由领导班子填写,占民主测评成绩的60%B票由教职工填写,占民主测评成绩的40%

5、确定定向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测评情况,按比例确定定向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

6、定向测评。

对定向考察对象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同意打,不同意打,统计推荐票数。

7、确定聘任对象。

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竞聘对象定向测评成绩为依据,研究确定聘任对象。

8、任命与聘任。

学校充分考虑岗位工作需要,根据聘任者的能力、素质、经历、特点,对照中层机构设置、岗位要求,本着用其所长、整体优化原则,合理安排每个聘任对象岗位及职务,并予以公示。

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经上级批准后任命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竞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报名与资格审查小组、计分统计小组、工作监督小组。

3全体教职工要本着公平、公正和对学校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参加竞聘的同志,要认真遵守上级部门制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大局观念和使命意识,切实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自我,尊重教职工意见,服从学校决定。

4、在干部竞聘和调整期间,现任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直至新聘任同志到任为止,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新聘任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接到聘任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到岗到位,否则按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不服从学校安排者,视为干部拒聘,学校不再安排干部岗位。

 

泰安高新区一中

泰安一中实验学校、

                   2017626
编辑:薛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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