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集坡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幸福校园,提升高新区儿童少年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根据市局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泰安高新区第五届校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前期已下预备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赛以“艺术实践、创新能力、全面发展”为主题,充分反映广大儿童少年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语言和书画五大类。
1、声乐:独唱、重唱、齐唱和合唱等。
2、器乐:按照键盘类、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分为独奏、重奏和齐奏(人数不超过20人)。
3、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
4、语言:朗诵、演讲、主持、相声、小品、快板、戏曲等。
5、书画:硬笔、软笔、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素描、儿童画等。
(二)具体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符合学生特点。
1、节目限时:个人3分钟,群体5分钟,伴奏和道具等自备。
2、伴奏音乐使用MP3格式,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
3、书画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形式自选,题材自定;绘画作品不超过132×60厘米,不小于40×30厘米,书法作品不超过132×60厘米,不小于40×30厘米。在作品背面标明姓名、学校、组别、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等。上交作品一律不退还。不允许装裱,不符合此项要求的不与评奖。
三、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区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一)幼儿组:学龄前儿童。
(二)小学A组:小学1至3年级在校学生。
(三)小学B组:小学4至5年级在校学生。
(四)初 中 组:初中6至9年级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组织开展本校选拔推荐活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注重艺术展示的普及性,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同时做好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4年3月至4月中旬)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积极性,面对全体学生,结合本校校本课程进行创作、排练及表演活动,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开口唱、班班有节目,校校有展示的局面,使学生真正体验到艺术带来的快乐与享受。要求各学校在此阶段通过校级艺术展演的评选,选出高水平的节目以备第二阶段的验收。
第二阶段(
各校在本段提供的节目和书画作品数量如下:
学校 | 声乐、器乐、舞蹈、语言 | 书画 |
高新区一中 | 2个 | 6幅 |
北集坡一中 | 2个 | 6幅 |
凤凰小学 | 2个 | 4幅 |
中心小学 | 2个 | 4幅 |
其它小学 | 各1个 | 2幅 |
幼儿园总共提供8个舞台节目和20幅书画作品。
第三阶段(
五、奖项设置
按照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语言)、作品类(书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表演类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分别为3名、6名、9名,作品类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分别为5名、10名、15名;并对指导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证书。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