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级部: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7年1月14日至2月12日(农历2016年腊月十七至2017年正月十六),2月13日(农历2017年正月十七)开学。
二、值班安排与要求: [地点:主任室,电话:8936264.]
具体值班安排已发至每位值班人员。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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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时间:8: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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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校后巡视学校一遍,查找安全隐患等问题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向学校领导汇报。保卫人员严把各类人员出入校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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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听电话、通知并及时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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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好值班记录,有事者自行调班并在记录上注明。 |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安全办安排人员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全面大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做好整改工作。
各年级、班级放假前要开展预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人身伤害、泰山森林防火及中小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五、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一旦发现,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