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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2013年11月20日 17:06:43 访问量:862

关于评选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成长,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泰安高新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现任专职教师、教研员。曾获得过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过区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教学质量优异,在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6年(含6年)以上,学历达标;

(三)教科研成果显著:获得过区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执教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四)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优秀班主任、教学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五)教研员须从事教研工作五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名额及候选人名额的分配

(一)名额

全区共评选12 名,初中6 名,小学5名,幼教1名。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初中各校4名,凤凰小学3名,中心小学2名,其他小学每学区2名,幼教2名。

四、评选办法

参评人员,由个人申请,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确定,必须通过学校评选推荐,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校按推荐候选人名额,认真填报《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将获奖证书原件,公布文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1125日报教研室。

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凡材料有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参评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

(二)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获奖证书:

1、综合荣誉、教学工作会荣誉各1份;

2、三项业务荣誉各1份。

(三)档案袋封面详细填写材料名称、件数、页数。

六、组织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上来,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教师教学教改的积极性,把我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31121

 

 

 

附件:

1.《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2.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标准

 

 

 

 

 

附件1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姓名

周淑香

性别

年龄

44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1989.7

单位

高新区第一中学

职务

教师

教龄

24

职称

中一

任教

学科

地理

 

学历

初始学历

中师

毕业

学校

泰安师范学校

专业

普师

学位

 

最后学历

本科

毕业

学校

泰山学院

专业

地理系

学位

 

教育教学成绩

 

获奖情况

 

学校推荐意见

 

盖章

      

评委会意见

                                       签字

      

社会事业局

意见

 盖章

      

 

 

附件2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标准

(一)综合荣誉(教师节表彰)

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8分,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6分,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4分。

泰山名师、教坛英才、教学新星:泰山名师8分、教坛英才6分、教学新星4分。

(二)教学工作(教学工作会表彰)

市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6分,区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4分,镇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2分。

(三)业务荣誉赋分

1)教学能手:  市教学能手6分,区教学能手4分,镇教学能手2分;

2)优质课(创新课):省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赋876分,市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赋654分,区优质课一等奖 4分;公开课:市公开课3分,区公开课1分。

3)骨干教师:国家、省、市骨干教师分别321分 。

 

 

 

编辑:李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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