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成长,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幸福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关于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泰安高新区第二批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现任专职教师、教研员。曾获得过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过区级以上教学能手;
(二)教学质量优异,在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6年(含6年)以上,学历达标;
(三)教科研成果显著:获得过区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执教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四)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业务荣誉(优秀班主任、教学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五)教研员须从事教研工作五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
三、名额及候选人名额的分配
(一)名额
全区共评选12 名,初中6 名,小学5名,幼教1名。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初中各校4名,凤凰小学3名,中心小学2名,其他小学每学区2名,幼教2名。
四、评选办法
参评人员,由个人申请,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确定,必须通过学校评选推荐,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校按推荐候选人名额,认真填报《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将获奖证书原件,公布文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11月25日报教研室。
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凡材料有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参评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
(二)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获奖证书:
1、综合荣誉、教学工作会荣誉各1份;
2、三项业务荣誉各1份。
(三)档案袋封面详细填写材料名称、件数、页数。
六、组织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上来,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教师教学教改的积极性,把我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
1.《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2.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标准
附件1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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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周淑香 |
性别 |
女 |
年龄 |
44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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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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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高新区第一中学 |
职务 |
教师 |
教龄 |
24 |
职称 |
中一 |
任教 学科 |
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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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初始学历 |
中师 |
毕业 学校 |
泰安师范学校 |
专业 |
普师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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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本科 |
毕业 学校 |
泰山学院 |
专业 |
地理系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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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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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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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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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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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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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泰安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分标准
(一)综合荣誉(教师节表彰)
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8分,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6分,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每项计4分。
泰山名师、教坛英才、教学新星:泰山名师8分、教坛英才6分、教学新星4分。
(二)教学工作(教学工作会表彰)
市优秀教师、教学(改)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6分,区优秀教师、教学(改)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4分,镇优秀教师、教学先进个人、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等荣誉每项计2分。
(三)业务荣誉赋分
(1)教学能手: 市教学能手6分,区教学能手4分,镇教学能手2分;
(2)优质课(创新课):省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赋8、7、6分,市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赋6、5、4分,区优质课一等奖
4分;公开课:市公开课3分,区公开课1分。
(3)骨干教师:国家、省、市骨干教师分别3、2、1分 。